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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(4/5)

头,接得顺口。

“…的头啦!”她送给他头顶一记爆采,有些忍俊不住地笑了起来。不知道是不是共度一晚化解了她和他之间的生疏与敌意,她发觉他不再像昨晚咄咄逼人时那样的讨厌了。

只是啊,感觉上还是把他归于徒会吃喝玩乐、没什么能力的刑警。

“呀!你怎么打人?”他苇地叫道。

“我从没在别处过夜过,昨晚光临你这狗窝,算是你的荣幸,我也不要求你感激涕零了,记得去‘水源洞’付账,免得拖累我!”她跳起身,随手爬梳一下乱发,走向大门。

“喂,易侠君,我现在没钱,你先代垫一下。”他修长的腿一伸,向后躺回床上。

“你好意思要我垫钱!想都别想!手下败將。”她口头怒喝,眉毛挑得好高。

“你也看过我的皮夹了,我只剩两百块,这个月的薪水还没进帐…”他使出无赖手段,

“那你可以去卖啊!”她椰愉地眯起眼睛。“处男是可以领红包的,你没听过吗?”

这像女人该说的话吗?沈拓暗暗摇头,就是这副口气和神态让人误认她的性别。不过…也许她自己也希望如此,才会老是穿得像男人…

“我去卖还没你去卖价格高呢!”他低声咕哝反击。

“你说什么?”她不悦地瞪着他。

“没什么,总之,麻烦你去跟那位猴子说,等我领了钱再去付帐。”他又堆起招牌的耍赖笑容。

“要去自己去!”妈的,她又不是他的跑腿。

“你和猴子的交情比较好…”他小心地套着话。

“交情好是一回事,这和赊欠款项最好别掺上关系。”

她脱口而出。

沈拓眼神一敛,心思从她的性别绕回正事,开始揣想她究竟和猴子有多熟?

他早就听说“水源洞”是个赃品的大宗销赃处,在那里进出的有大半是道上的小偷,那天阿标带他去那里喝酒主要原因是想打探一下那里的底细。只可惜一切都看不出端倪,那只猴子…果然不是省油的灯。

十年前的偷儿在台北安居落户,开了间PUB,挂着卖酒的招牌,暗地经受同行间的货品,进行交易,猴子要是真被逮住,肯定要蹲一年八年的苦牢。

而以易侠君对他下手的技巧来看,她干小偷这行也有一段时间了,若非他也是个中老手,皮夹什么时候掉的都不知道。

这两个人会不会见过那位“怪盗游侠”呢?机率相当高。

“也对,是谁说的,钱是损坏交情的最佳杀手,看来你对猴子还不错,你们很熟吗?”他顺着她的话说下去。

“还好啦!偶尔去他那里喝个酒,杀杀时间而已。”易侠君并不承认猴子是她朋友,唯一勉强称得上朋友的,应该是她的室友段藏和到美国去的停朗青吧。

“哎!可怜的我都没人来爱,孤孤单单度过无数的夜晚…”他胡乱哼着曲调,自我涸悦。

“怎么会孤单?昨晚我就舍身陪君子了,还有那天晚上不是也有个少女对你投怀送抱的…”易侠君几乎是想也没想?*党龌袄础?br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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